-07-28塔城市纪委塔城市纪委
日前,经塔城市委批准,塔城市纪委对塔城市恰夏镇党委委员、宣传干事林贵如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林贵如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林贵如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务人员,不能遵守交通法规,酒后驾驶公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严重缺失,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贵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觉得不错,请点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