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年个空缺岗位招聘人补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补录相关说明(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简章》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
本次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开展。同时适当调整放宽部分无人报考或空缺岗位资格条件,考生自愿报名(详见附件1),在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相应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的岗位报考。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如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考试,在后续招考环节中因复审确认或举报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核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岗位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领域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加分和排名。对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空缺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中按《简章》要求对笔试成绩加5分,并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已按政策加分的须扣除加分,并按扣除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补录程序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及岗位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操作。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有效联系方式和手机号码,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通过照片专业工具审核处理后方可上传)。
2、缴费时间及方式:年5月9日10:00—5月15日18:00,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5号文件执行。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人数,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5月16日下午18时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道查询本人报考岗位个人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时间定于年5月18日至20日,共3天。资格审查地点定于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填写《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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