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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江海艇为首黑

塔城地区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江海艇为首黑恶势力团伙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深挖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彻底铲除社会毒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近期,塔城地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经缜密侦查,成功将江海艇(绰号:江三)、兰桂生、罗文杰(绰号:小罗子)、万秀花(绰号:小万)、罗永飞等人抓捕归案。

经查,年至今,以江海艇(江三)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先后在沙湾县三道河子镇、老沙湾镇、兵团第八师部分农、牧团场等地,以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案(事)件,其横行乡里、危害一方,严重威胁到沙湾县辖区部分乡村基层政权,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彻底查清以江海艇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自即日起,塔城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征集有关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如实提供线索。

附:嫌疑人照片

一、敦促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主动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宽大处理。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曾遭受过该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目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检举揭发或者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的,从严从重处罚。

三、专案组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接收群众的举报揭发线索材料。

特此通告!

塔城地区公安局举报-

警官联系

梁警官

刘警官1731857

塔城地区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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