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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决定授予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其中,新疆5个基层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个州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新疆检察机关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分别是: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人民检察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检察院
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人民检察院
塔城地区额敏县人民检察院
新疆检察机关荣获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分别是: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新疆检察)
法治速递周强:14日上午,会见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向胡国运同志的妻子刘新明表示亲切慰问,指出胡国运同志事迹感人至深,于平凡中见伟大,在坚守中显初心,是全国法院干警的楷模。(最高法网站)张军:14日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有的领导干部出庭、列席审委会、公开听证等不阅卷,是严重不负责任,决不允许,要通报、业绩考评要减扣计分。(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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