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理一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年12月31日22时37分许,杨*(男,身份证号:******X)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G**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塔城地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莲花池村1千米光明一队路段时,被乌苏市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检结果为22.3mg/mL,杨*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转载请注明:http://www.tachengzx.com/tcjt/8632.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