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泽文王坤
近日,有市民拨打齐鲁晚报泰安融媒热线电话反映,“腹痛多年,一直以为是子宫肌瘤没在意,近日做了手术,却从体内取出来一大块成团的纱布”。2月27日,在泰城市民万先生家中,他向齐鲁晚报泰安融媒“探针”记者讲述了妻子的遭遇。
肚中纱布残留多个年头
怀疑9年前剖宫产遗留
“肚子实在是疼得受不了了,今年1月4号,医院做了手术,本以为是子宫肌瘤,从身体里取出来一看竟然是一块包裹在一起的纱布,展开近一米长,当时我们就蒙了。”在万先生家中,他的妻子孙女士向齐鲁晚报泰安融媒“探针”记者介绍了取出纱布时的情况,据孙女士介绍,她本人只在生二胎时做过手术,之后就再没有做过任何手术。
“年,因为生二胎在新泰市宫里镇卫生院做的剖腹产手术,头一胎是顺产。平时身体特别好,也很少出现感冒等症状。”孙女士介绍,最近一段时间出现莫名的腰疼,白天的时候还好点,晚上躺下时就疼得比较厉害。年12月在参加社区组织查体的时候,彩超检查时提示子宫肌瘤,医院检查就诊。医院检查时,彩超检查显示右侧附件区囊性回声,大小12.2cm*10.2cm。
孙女士回忆,之前也多次参加过查体,她以为是“子宫肌瘤”,因为担心做手术,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最近一次检查时,显示“肌瘤钙化”,询问了身边朋友,才知道“肌瘤钙化”就是没有生长、变化,心里挺不是滋味。
在孙女士出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上,诊断印象或症状记录着“盆腔包块纱布残留合并包囊性积液”的描述,治疗或建议记录着“于.01.04全麻下行腹腔镜下盆腔肿物内容物清除术加膀胱镜检查术加宫腔镜检查术”,落款时间为年1月14日。
医院对残留纱布存疑
支持家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万先生向齐鲁晚报泰安融媒“探针”记者展示了当时手术后拍摄的“纱布残留”照片,通过照片可以看到,在医院储存袋内,有纱布状的纺织物。万先生介绍,该“纱布残留”医院留存。
对此,齐鲁晚报泰安融媒“探针”记者咨询了新泰市宫里镇卫生院,院长王其峰介绍,在年1月8日孙某的确在新泰市宫里卫生院进行了剖宫产手术,但是不能就此说明纱布遗留体内是该院所为。
“医院在年之后就没有再使用过长条状纱布,都是方形的。第二个就是我们也看了本次取出纱布手术的入院记录,其中该女士孕3产2,曾经做过流产手术,不排除是流产手术造成的。我们目前也在与家属积极协商,争取通过沟通方式解决问题。同时也支持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司法鉴定医院的责任,我们也将做到概不推卸,积极达成病患谅解与赔偿。”新泰市宫里卫生院院长王其峰说。
残存纱布属医疗事故不报销
受害人可依据法律提出赔偿
“在医院做手术时,前后共花费两万多,结算时被告知这属于医疗事故,无法走正常的医疗保险。”万先生介绍,下一步,他们将进行司法鉴定,起诉新泰市宫里镇卫生院。
山东惠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帅介绍,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对新泰市宫里镇卫生院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诊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等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通过孙女士的陈述,本案在法律上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果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是新泰市宫里镇卫生院在对受害人进行剖腹产手术时,将医用纱布遗留在受害人体内。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宫里镇卫生院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编辑/孙玉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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