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2月14日上午9:30
地点:4号教学楼教室
新疆塔城市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塔城市公开招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及高中教师。
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学前及义务教育段人员按照特岗教师标准三年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高中阶段招聘人员录取后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专业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所有师范类学科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特岗教师政策
1.工资待遇: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塔城地区塔城市事业单位工资由工资+绩效+津贴+五险一金(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组成。
中专生每人每月元
大专生每人每月元、
本科生每人每月元(含五险一金),经考核合格每年绩效工资——元,取暖费元,精神文明奖励自治区级元、地区级元、市级元,地方基层补贴每月元,十三个月奖励金本科元,大专元,中专元。
2.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3.住房保障:市区提供教师公寓(床、电视机、电热水器、厨房燃气灶、抽油烟机等必需品),工作地解决教师周转房,提供床、被褥、锅碗瓢盆、米面油等生活必备设施。在农村工作的,市区还单另提供一套教师周转房。
4.探亲费:探亲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未成家的一年可探亲两次、成家后三年可探亲一次的标准,依照相关规定包销交通费。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市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给予报销。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科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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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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