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检察系统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拟选调5个职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塔城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法院及其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取得相应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即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以年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6.有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7.符合所报职位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与选调机关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步骤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年10月27日19: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可从塔城小白杨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资格证书等扫描成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qq.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年9月25日
附件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公开选调干部职位表
职位号
选调单位
岗位
选调人数
性别
族别
报名资格
备注
1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检察
官助理岗
1
男
汉族
法学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现任正科级检察员或审判员,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检察员或审判员。
40周岁以下,近三年考核中有两年为优秀的或受到地区级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
2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检察
官助理岗
1
不限
不限
法学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3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检察
官助理岗
1
男
汉族
法学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4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司法行政岗
1
男
不限
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5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司法行政岗
1
男
汉族
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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