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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11日报名
报名前快来看看公告吧
简
章
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关于做好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35号)文件要求,经塔城地委、行署同意,塔城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塔城地区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在塔城地委编办核定下达的人员总量内开展招聘,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总量内管理。年教师招聘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名。其中:高中教师7名,幼儿园教师名。具体岗位详见《塔城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塔城地区年普通高中和幼
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学历要求:高中教师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
历。学前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村级幼儿园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
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年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但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的基本条件第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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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年塔城地区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因照片不合格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时间为年7月6日16:00开始,7月11日18: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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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初步确定
为:年7月25日-2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地点:地区师范学校教学综合楼大厅。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本人须持有“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更新时间不得超过1天。所有人员在进入资格复审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
注:因疫情影响,疆外报考人员进入塔城地区将按照塔
城地区防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予以核酸检测及进行规定天数的隔离,因此需要提前做好资格复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
公告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公布。面试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1.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
分。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2.面试按报考学科人数分小组进行,最后以所有考官的
平均分确定考生最终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重分,可保留三位小数),并经审核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在面试中,超半数的面试考官认定考生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实行一票否决,面试成绩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报考岗位的最后成绩。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表及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及相
关要求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发布。拟聘用教师体检、考察表务必按规定时间将原件交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
法(修订)》(新教师〔〕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
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14号)执行.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察过程中,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塔城地区教育局将通过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等信息通过
塔城地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