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训练防护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训练防护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训练防护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DZFCG(HFC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松南
项目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
联系方式:牛松南联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孛珠山联系-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武警新疆总队某支队训练防护器材采购项目
套
套防弹头盔、套武警快拆防弹衣的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等正常运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4、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应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5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06月22日10:00至年06月29日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招标文件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07月10日16:30
五、开标时间:年07月10日16:30
六、开标地点: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5)、年度、年度的经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核通过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备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的财务制度原件);
(6)年6月1日至年6月1月连续三个月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社保机构出具的年6月1日至年6月1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携带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一份;提供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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