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资讯旅游天气路况推广寻人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通告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年清明节安全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是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祭祀、尽量不实地祭扫,降低因人群聚集引发的感染风险。二是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即日起前往我市炮台梁、狼娃子沟公墓的祭扫群众,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健康证,并佩戴口罩,每家祭扫人员控制在3人以内,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公墓,祭扫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头祭扫,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避免群众扎堆聚集,严格执行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三是树立文明祭祀理念。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烧纸焚香、抛洒纸钱食物。四是加强宣传和引导。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积极宣传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引导群众通过分散祭扫、网上祭扫、种植花草树木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变实地实物祭扫为注重精神传承,乡(镇)、街道要在主要交通入口、坟山集中点等部位加强观察监测点的设置,对集中前往祭扫群众及时劝导,保证防火安全,严控人员聚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及周围群众严格自我约束,不聚集祭扫。不同的祭扫方式,相同的缅怀深情,希望全市各族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以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用文明的行为打赢防疫战争。乌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3月29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