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塔城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塔地人社函字〔〕37号)要求,结合塔城市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现将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22名,其中:支医岗位4名、扶贫岗位4名、支农岗位3名、支教岗位2名、水利岗位2名、就业和社会保障7名。
二、招募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一)招募对象
塔城市户籍(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择业期内(年至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须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资格证书;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程序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一)个人报名及时间
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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