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简章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高层次人才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35岁以下
二、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1、专场招聘会。由地区人社局(或县市人社局)根据需求计划组织专场招聘会统一引进。招聘会主会场设在新疆师范大学,分会场设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新疆师范大学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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