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塔城天气
塔城美食
塔城医院
塔城房产
塔城新闻
塔城交通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流程

“塔城全知道”平台编发此文意在为公众传递更多信息、服务大众,除无法确认的来源外,其它都会注明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私信平台,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本文来自:乌苏市政府网

便民资讯旅游天气路况推广寻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尽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乌苏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纾解企业困难,从2月份起对单位缴费部分落实免征政策。即:从2月份起,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正常核定征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统一调整信息系统,保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落实。对2月份已征收单位缴费的,后期予以退费。

  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疫情结束后到社保经办机构补交材料。

  三、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个人可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实现当月社保费用缴纳,无需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可延期办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记录。

  五、关于缓缴处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六、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待疫情结束后办理,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七、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业务您可选择登录“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在线办理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查询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收入支出明细、养老保险调资情况、人社政策及各事项办事章程,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您若有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如:未到办理退休时间点的社保关系转入转出、社保参保、停保、补缴和退费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全市参保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理解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告知内容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办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单位社保缴费:

  社保关系转移:

  个体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企业养老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社会保障卡办理:

  新疆税务特推出“社保缴费”

转载请注明:http://www.tachengzx.com/tctq/715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