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理两起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7月6日早7时许,郭**(女,汉族,身份证******,现住址:新疆奎屯市车排子镇团6连),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GN88**小型轿车行驶至乌苏市巡逻防控大队大门口时,被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检查车辆时查获,经过核实盘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郭**涉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40%的违法行为。对其现场进行处罚。
7月8日晚22时许,刘**(男,汉族,身份证******X,现住址:医院家属楼),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新GSN6**小型客车行驶至S线乌伊公路时,被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经过核实盘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刘**涉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42%的违法行为。对其现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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