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减少纠纷,扩大案件审理效应,协调好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日前,塔城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社区,通过巡回审理,快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邢某为塔城市光明路社区的住户,因其年物业费未交,故物业公司向塔城市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承办法官李亚琳收到案件后,立刻与邢某进行电话沟通,邢某辩称因为疫情物业管理不到位,所以不同意缴纳物业费。为了尽快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李法官通过巡回审理,来到了邢某所在的社区,通过耐心释法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邢某当场交清所欠的物业费。将法庭搬到社区,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直以来都是塔城市人民法院所坚持的一项审判理念,不仅针对案件起到了定纷止争的效果,也起到普法教育作用,实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文稿/吴霞
编校/张倩
终审/张新萍
塔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