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广大市民、车主及驾驶员: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塔城市公安局自4月12日起至7月12日,在全市开展强化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城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假证、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闯红灯、违规掉头、违法停车、超速、超员、逆行、随意横穿、乱停乱放、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行人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乱穿乱行、闯红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变道掉头、占道行驶、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即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闯红灯、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速、非机动车未靠右侧行驶、公交车、机动车在路口占用右拐弯车道等待直行、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行人在人行道行走时机动车不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工作中,塔城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请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不开“带病车”,不开“斗气车”,不开“野蛮车”,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驾驶行为,为创造平安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塔城市公安局
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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