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地委具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总目标,做好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塔城市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塔城地区户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1月16日至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具有两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适当放宽至42周岁以下;
5、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纳入财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满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邪教组织成员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年1月16日-年1月31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自行在塔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京哪个医院看白癜风好白癫疯初期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