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党的惠民政策
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惠民政策
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求,教育现代化工程重点支持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等几个教育事业专项工程。
1、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坚持“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的原则,兼顾农村和城市、小学和初中,重点支持我区贫困县,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学校。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浴室、运动场地等教学和生活设施。
2、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主要是对扩大县域普通高中教育培养能力作用较大的学校。重点支持教学用房、实验用房、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
3、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坚持“优中选优,持续支持”的原则,对建设成效显著、发展势头良好、仍有建设需求的项目学校予以优先支持。重点建设职业技能实训、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及购置仪器设备。
全民健康保障工程
根据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安排,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健康扶贫、妇幼健康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疑难病症诊治能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等几个卫生领域专项工程建设。
1、健康扶贫工程。支持县域内千人口床位数不达标、业务用房面积缺口较大(含危房改造)医院建设。重点提升住院服务能力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新增床位要向妇产、儿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年起,不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相关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
2、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支持业务用房面积短缺的省、市(地)、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建设围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功能和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医疗功能业务用房。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据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填平补齐,改扩建业务用房,配置必要设备,全面提高服务能力。一是加强省、市(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二是加强现有省级职业病、传染病、地方病、结核病等防治机构建设。三是支持省级血液中心、地市级中心血站改扩建业务用房、购置医学装备和采血车辆。四是支持省、市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五是依托具备一定软、硬件基础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配备可移动的现场急救等专业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装备等。支持未建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的省份新建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4、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医院信息化整体水平,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任务相匹配。二是购置必要的医学装备,重点支持当前急需或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学科。三是加强院内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整合医学科研优势资源,大力提高医学自主创新能力和重大科技攻关能力。
5、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医院重点加强临床协同研究用房、重点专科用房、中医医疗技术中心、经典病房、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中药制剂室等方面建设,满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打造若干中医药继承和自主创新的平台;二是中医药科研机构主要按照《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填平补齐,重点加强实验室和研究室建设,提升研究创新能力。
来源/地区发改委
编辑/方炜程
审核/田红倩、陈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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