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传播风险,为进一步保护您的生命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疫情期间的门诊、住院就医须知,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理解与遵守须知的各项内容。
一、门诊就诊须知
1、医院医院安检大厅与预检分诊处主动提供新疆政务服务平台的健康通行码、村队或社区出具的健康证,全程佩戴清洁完好的口罩。
2、从即日起,原则上实行非急诊患者分时段预约诊疗。
3、在挂号、候诊、取药、检查、缴费等时间段要保持在1.5米以上的距离,配合门诊导诊人员的分诊,有序进行诊疗活动。
4、门诊老年患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语言障碍等)、儿童、急危重症患者,原则上一名患者只留一名陪护且相对固定,生活自理、轻症就诊患者不许陪护人员陪护、陪检。
5、门诊手术、有创操作患者(内镜、介入、拔牙和人流等有创操作)必须完成测体温、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等相关检测。
6、门诊就诊病人如需住院治疗,由首诊医师开具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前往住院管理处进行登记。完善相关入院前检测(包括体温、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入院前风险评估表)。
7、请近28天内有境外、湖北武汉、黑龙江、广东、内蒙古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患医院发热门诊(原二工镇卫生院)就诊。
8、医院和疾控中心的抗体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可以互认,检测结果一周内有效。
二、急诊就诊须知
1、急诊科24小时正常开诊,急诊病人就诊前须拨打电话、告知,医院作好相应的接诊和分诊准备。
2、发热患者须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原二工镇卫生院),联系电话。
3、请您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5米距离。
4、主动出示您的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健康通行码”或健康证。
5、请您配合医务人员的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史的询问。
6、请急诊医院的陪护管理制度。
三、门急诊患者办理住院须知
1、门诊及急诊患者办理住院时,须持本院开具的住院证,在住院管理处进行相关检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检测包括体温、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等相关检查、入院前风险评估表)。检查结果正常,方可住院。
2、住院管理处根据患者病情对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陪护做出评估。
四、住院须知
一、患者凭腕带出入病房楼。当日住院需持住院证和住院管理处相关的检查结果。陪护人员须持本人健康证及有效陪护证方可出入病房楼。自通知之日起,医院禁止探视,确需探视,依据上述要求筛查合格后方可探视。
二、生活能自理、轻症病情住院患者不允许陪护。
三、老年(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语言障碍等)、儿童、急危重症患者,原则上一名患者只留一名陪护且相对固定,特殊情况由主管医师决定可两人陪护。医院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如陪护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四、住院医院。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互窜科室医院;固定陪护人员办理陪护证,不得随意更换;不得聚集及扎堆聊天。
五、请患者和陪护自觉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六、出院时请患者主动将腕带及陪护证交给病区主管护士回收处理。
七、禁止外卖人员进入院内,原则上不允许订外卖和送餐。禁止快递及家属送餐人员进入门诊、医技和住院部楼,实现“无接触交接”。
八、咨询。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由此给各位患者和家属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谢谢您的配合!
医院
年4月25日
来源:医院供稿
投稿邮箱:tcsw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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