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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塔城市检察女检察官风采

用正义底色描绘人生芳华李艳玲是塔城市人民检察院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平均每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余件,几乎3天就要受理一起新的案件,但她所办的案件数量和质量一直排在全院前列。在多年的案件审查中,面对各类错综复杂的案件她都能够秉公办理,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检察官的时代风采。面对少年她温情释法“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冲动,对他们的法律教育刻不容缓,挽救一个失足少年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因此,她主动请缨承担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年以来,在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之余,她深入塔城市各中小学为多名师生开展法律讲座,赢得了师生的欢迎和好评。“初中学生正处在青春期,叛逆心理较大,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误入歧途。通过李检察官讲解一件件鲜活案例,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师生尊法、知法、守法意识”塔城市第一中学校长吕祖博感触颇深。(李艳玲开展未成年人法律讲座)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她的工作少不了和孩子们打交道,有的来自单亲家庭、有的叛逆、有的沉迷网络、有的过早进入社会染上了不良习惯,更有甚者成为派出所“常客”。面对这些“问题”孩子,她始终用宽容、耐心感化他们,将一个个处在危险边缘的孩子拉了回来。让李艳玲印象最深的是刚满17岁的小明,他是某校高三年级学生。年1月,因为一次“仗义之举”,小明卷入了一帮社会青年的“恩怨”之中,在这起案件中,小明虽然没有参与斗殴,但为其提供交通工具,有帮助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对小明判处刑罚,他可能无法参加当年的高考,诉与不诉,应如何考量?李艳玲对此很慎重,她查阅大量法律法规,并对小明的社会关系开展走访调查,家长、邻居、学校反映小明平时学习成绩优异,乐于助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考虑到小明是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李艳玲结合案情和社会调查结果,对小明依法提交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年7月,小明如期参加高考。面对案情她缜密严谨“对危害社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必须让他们依法受到严惩”李艳玲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年7月,李艳玲办理刘某某诈骗案,在审查中发现4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达到4万余元。李艳玲在核查案卷材料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漏罪问题,犯罪嫌疑人又拒不认罪。她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于是加班加点查找受害人、搜集补充证据。最终通过多方的证人证言和犯罪线索,确定遗漏一条犯罪事实,李艳玲立即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核查对犯罪嫌疑人又追加一起犯罪事实,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余元,使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制裁。(李艳玲正在审查案卷)面对群众她倾心帮助加某曾经是李艳玲办理案件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年刑满释放,因加某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一技之长,就业一直没有着落,几乎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李艳玲得知后,每半个月到加某家走访联系一次。通过频繁接触谈心,明显感受到加某有自卑心理,李艳玲担心她思想会出现波动,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于是对她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她走进社会,学习一门技能。在李艳玲的帮助下,加某不仅顺利通过考试,拿到了驾驶资格证,还到一家美容养生馆工作,每月至少有元的收入,现在的加某,性格开朗,见到谁都是一脸笑容。“我现在了固定的工作,不仅能够养活自己,还能存一点钱,等到时机成熟,我准备自己开一个美容馆,挣更多的钱。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李姐开导了我、帮助了我,让我走出阴影,”李艳玲听到这一番话,欣慰的笑了。李艳玲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她先后在控告申诉科、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第一检察部等多部门、多岗位历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也为塔城市检察工作树立起新时代检察官的标杆。

来源:塔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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