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照人社部发〔〕24号文件精神,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规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至年7月10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
(一)网上报名(年7月11日16︰00—17日18︰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年7月18日—21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由喀什地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年7月23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年7月26日10︰00—29日10︰00登陆喀什政府信息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由喀什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要求7月26日登陆喀什政府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1.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年8月3日—9日
(2)复审地点: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喀什西域大道光明路6号)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按照《公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报名表、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年8月4日—10日
(2)面试地点: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喀什西域大道光明路6号)
(3)面试成绩: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阶段面试成绩满分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已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五)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喀什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14号)执行。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登陆喀什政府信息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喀什地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喀什地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喀什地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喀什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喀什地区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喀什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 (二)网络报名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 (三)网上初审结果、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等信息通过喀什政府信息网站(网址: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喀什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喀什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
喀什地区教育局:-92
喀什市教育局:788701
疏附县教育局:
疏勒县教育局:
伽师县教育局:
岳普湖县教育局:
英吉沙县教育局:-
莎车县教育局:-
塔什库尔干县教育局: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
监督-
附件:1.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 喀什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年新疆昌吉州公开招聘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附件: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3、新疆和田地区招聘教师人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关于做好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35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和田地区自聘教师,原则上自聘教师只能报考任教学校所在县市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 1.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学历要求 1.学前和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详见《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八)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有关规定,年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先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基础考核一票否决的、业务考核不合格的自聘教师。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7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招聘公告、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网址: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年7月9日10:00-7月15日18:00。 2.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年7月9日10:00-7月15日23:00。 3.报名流程 ①登录和田就业服务网(网址: 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③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考生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 ④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白底正面照片、毕业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证件照片大小kb)。照片必须清晰,因照片不合格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⑤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在7月14日之前完成报名,最后一天报名如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留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⑦考生须通过扫描 4.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填写错误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情况,依法依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③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或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经确认后可减免部分考试费用。 ④网上报名技术服务-。 ⑤岗位考生可向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咨询(详情附后)。 (二)资格复审 1.分两批进行。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第一批:年7月17日-19日,面向现场面试的考生; 第二批:年8月9日-12日,面向通过网络面试并按1:1比例入围体检的考生。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县市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 3.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县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表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4.考生要提前联系报考县市工作人员,如实报告近期行程轨迹,确定来和行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统一研判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期如有政策变化,按最新防控措施执行。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年7月21日-25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各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3.面试组织。设立7个面试考区,分别为和田市考区、和田县考区、皮山县考区、墨玉县考区、洛浦县考区、策勒县考区、于田县考区(民丰县并入于田县考区)。 4.面试内容 ①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教育教学能力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以试讲、答辩(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侧重于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和学科提前准备3份不同课时的教案,试讲时由考官现场随机抽取1份教案交由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分钟。 ②面试成绩满分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和网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①在疆内的全国各地考生:主要以现场面试为主。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不作为限制性条件)、普通话等级证、报名表(通过资格复审并加盖公章视为有效)等证件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报考民丰县岗位的考生在于田县参加面试。 ②在疆外的全国各地考生:主要以网络面试为主。考生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不作为限制性条件)、普通话等级证、报名表等证件的原件,以备考官核对检查。考生须提前联系报名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就网络面试平台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沟通对接和考前调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和地点。年7月27日公布体检入围名单,年8月6日考生签到并填写体检表,8月7日-12日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2.体检组织和标准。参加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安排专人分组进行,不允许考生自行体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统一组织到县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14号)执行。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县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须于年8月13日前将考察表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五)调剂 1.调剂安排:年8月14日进行。对成绩合格但未入围体检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或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考生须签订书面协议。 2.体检、考察:8月15日,统一安排被调剂考生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年8月16日,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在地区人社部门网站和各县市教育局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1.培训组织。年8月24日-31日,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在岗任教一年及以上自聘教师被录取后直接上岗。岗前培训由和田地区教师培训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及地点以各县市通知为准。 3.培训内容。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新聘教师于年9月1日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 对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总量内管理。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各县市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教师的档案须于年9月30日前提交至各招聘县市教育局。 四、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录用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网站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和田地区教育局、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六)本《公告》由和田地区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和田地区教育局-、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 和田市教育局-、****、**** 和田县教育局-、、****77、19****40 皮山县教育局、****、**** 墨玉县教育局-、****19、****23、****、****00 洛浦县教育局-、、99****51、9**** 策勒县教育局-、****66、****20、****、93****57 于田县教育局-、****、9**** 民丰县教育局-、、****、****、**** 附件下载: 1.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 为不断提高巴楚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强化教师队伍质量,根据喀什地区教育局《年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喀教发[]1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年巴楚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定点招聘的方式,主要对凯里学院、陇东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山西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额以第一批招聘结束剩余名额为准(预计人左右)。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 三、招聘时间 年7月15日—7月25日(拟定)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定点招聘凯里学院、陇东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山西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学历。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要相同(相近),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报考岗位专业参照《年巴楚县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5.年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健康状况。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年8月25日(含当日,下同)。 五、相关待遇 1.巴楚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等组成。硕士研究生学历月待遇.54元,本科学历月待遇.31元,大专学历月待遇.33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对于工作满一年并参加年度考核合格者,优先将其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3.工作满一年并参加年度考核合格后享受取暖费补助元、享受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分配至乡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年每人平均为元(距离县城的远近不同乡村教师补助不同)。 4.住宿待遇:一是根据聘用学校具体情况可提供教师周转房、公租房或宿舍,配备基本生活用品,周转房和公租房第一年免收租金,水、电、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由本人承担;二是根据聘用人员意愿,也可自行租住简装教师公寓,房租、物业费以及水、电、暖气费等自理。解聘者不予以解决住房等问题。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以招聘小组到校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通过与定点招聘的师范类高校联系,初步确定各高校报名人数,在县委编办核定的教职工总量内,结合各校(园)教师短缺需求进行设岗,原则上按照各高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分配招聘指标,由各高校毕业生自行在高校内报名。 2.资格初审。考生自行准备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供资格初审时使用。 3.面试。面试工作由巴楚县教育局、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共同组成招聘小组到校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等候通知 4.资格审查。通过面试的考生,计划于年8月初(具体时间待定)携带本人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到巴楚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审查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示。由县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体检。一是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招聘医院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拟招录人员自行承担;二是拟招录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拟招录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7.政审。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调剂。按照自治区教师配备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超出教师配备标准学校的拟招录教师进行调剂。 9.岗前培训。拟招录教师需进行岗前培训,具体组织实施的时间另行通知。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0.录用。拟招录教师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在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七、严明纪律 1.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对违反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中教师招聘未尽事宜由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巴楚县教育局:- 巴楚县人社局:- 监督 巴楚县第四纪检监察组:-6258 巴楚县教育局纪检室:- 报名 山西运城师专就业处杨老师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5、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简章(人)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回复数字78,下载职位表、报名表等附件↓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回复数字78,下载职位表、报名表等附件↓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回复数字78,下载职位表、报名表等附件↓6、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人)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回复数字77,下载职位表、报名表等附件↓ 附件:塔城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塔城地区年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由于简章篇幅较长,请识别下方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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