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发挥国家对外开放城市的扶持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保障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国家“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对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减半征收期间,免征地方留成部分。
享受增量配电网优惠电价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和丰工业园区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可为入住和丰园区的企业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享受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年1月15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证监会联合签署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一步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新疆企业,享受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通道政策。
详见附件:塔城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册
03塔城地区招商项目(共计项)1、农业类项目(合计23项)
塔城市中草药种植及初级加工项目、额敏县中药材种植加工项目、额敏县玉米深加工项目等。
2、畜牧类项目(合计11项)
塔城市蛋鸡、肉鸡养殖及加工项目、额敏县百万只飞鹅养殖及深加工项目、额敏县年产吨特色风干肉建设项目等。
3、林果类项目(合计4项)
额敏县特色生物资源深加工产业项目、额敏县大果沙棘种植加工项目、额敏县万亩特色林果业项目、裕民县城市园林绿化种苗及花卉基地项目。
4、纺织化纤类项目(合计14项)
乌苏市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乌苏市扎带生产项目、乌苏市锦纶生产线建设项目等。
5、石油、化工类项目(合计5项)
塔城地区天然气管线建设及综合利用项目、乌苏市复合专用肥加工项目、和布克赛尔县年产万吨烧碱、联产60万吨聚氯乙烯(PVC)项目等。
6、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合计9项)
托里县吉尔吾沙克金矿项目、托里县以蛇纹石为原料的镁镍硅钴综合利用项目、托里县年产3万吨石英砂项目等。
7、新能源类项目(合计5项)
塔城百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准北能源基地建设项目、准北能源基地建设项目等。
8、装备制造类项目(合计6项)
塔城市出口农用机械、机动车零配件项目、乌苏市中小型拖拉机组装及和农机具生产项目、乌苏市电动车车厢车架生产项目等。
9、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合计2项)
乌苏市智慧旅游平台建设项目、乌苏市5G+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10、文化旅游类项目(合计36项)
塔城地区G(塔城段)道路两侧旅游设施建设项目、乌沙安集海大峡谷建设项目、乌沙板块“天山画廊”全域旅游示范区——佛山国家森林公园5A级景区建设项目等。
11、商贸物流类项目(合计27项)
塔城巴克图口岸中哈跨境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塔城巴克图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产业园项目、塔城巴克图口岸进口肉类加工建设项目等。
12、其他类项目(合计8项)
乌苏市西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建设项目、塔城巴克图口岸电采暖建设项目、塔城市锡伯图水库建设项目等。
详见附件:塔城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