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塔城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塔城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1名、全额事业单位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各单位(部门)、乡(镇)场、街道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及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35周岁及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正式国家公职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年9月6日10:00-9月15日20:00
2、报名方式
(1)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塔城市委组织部新兴组织党(工)委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将已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照片(五寸)及廉政审查意见送至塔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塔城市政府综合楼C区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由塔城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党建网公示3天,同时公布考试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仅代表取得参加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及考察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考试
(1)笔试
报名后,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党建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工作由塔城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