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表率
塔城地区人大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赛力克·乌拉孜别克
历史无数次地证明,稳定是福,动乱是祸。从新疆历史来看,一旦失去稳定这个基石,社会发展与繁荣就失去了基础,各族人民的利益也必然会失去保障。当前,正是全疆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坚决不做“两面人”,敢于同“三股势力”作斗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要强化反恐维稳的政治责任。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反恐维稳各项部署,是我必须履行的第一政治责任。我们应该主动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的神圣使命,深刻认识两个“三期叠加”的严峻形势,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围绕“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落实好反恐维稳“组合拳”。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优势,自觉担负起经常对本民族干部敲警钟、提要求、讲纪律的职责,带头开展好“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让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标准深入人心。
要坚决不做“两面人”。作为一名哈萨克族党员干部,我亲身感受了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深知:新疆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帮助,也离不开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人民大家庭,自觉践行反分裂、反极端、反暴力的要求。要更加警惕隐藏在身边的“两面人”,一定要分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认清谁在破坏我们幸福安康的生活、谁在带领我们发展进步,主动举旗亮剑。
要敢于同“三股势力”作斗争。“三股势力”披着民族、宗教的外衣,大肆传播宗教极端思想,鼓吹民族分裂,挑拨民族关系,千方百计破坏我们安定和谐的幸福生活,这是新疆各族人民决不答应的!各族群众一定要警醒起来、清醒起来,珍惜幸福生活,倍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地区各级人大要强化政治责任,重点抓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工作,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及时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要积极维护民族团结。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也是13亿多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坚决与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带头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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