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23日自治区教育厅学校章程建设督查组对塔城地区四个县市12所中小学、7所幼儿园(含民办)、2所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和丰县对5所幼儿园章程建设进行集中培训。
督查组带队组长吴丽霞同志对塔城地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给予肯定,并就章程建设、章程制度流程、章程宣传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章程意识。各学校对章程要有正确的认识,制定章程要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学校特色,符合学校实际。二是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在制定章程、修订完善章程过程中要推进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党员大会制度等,确保章程的制度和执行过程民主渠道畅通。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学校章程以及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建设的宣传,让教职工、学生、家长熟知章程中各项内容及涉及到的权利和义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使之在师生及家长心中落地生根。四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教育部门要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章程的制定流程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深入推进。
文\图:政工科编审: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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