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民政局有关惠民政策
三、五保政策
执行文件:
1、《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发[]号
2、《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14号。
现行标准:集中供养元每人每月,其中:额敏县、和布克赛尔县元每人每月;分散供养元每人每月,其中:托里县元每人每月。
来源:塔城地委宣传部
编辑:汪莹
编审:冯 梅
投稿:给“沙湾零距离”
转载请注明:http://www.tachengzx.com/tctq/7385.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