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能
研究部署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健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考核、驾驶证和车辆牌照核发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董某某无证驾驶案
年3月27日13时35分,董某某驾驶号牌为云L9B6xx的轻型多用途货车,行驶至G(马宁线)公里米处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维西县公安局塔城派出所现场查获,随后执勤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告知董某某于十五日内到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到大队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学习。年3月29日,董某某到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董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董某某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壹仟元的决定;通过警示教育,董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的严重性,并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再无证驾驶。
江某无证驾驶案
年3月27日14时18分,江某驾驶号牌为云LTG6xx的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G(马宁线)公里米处时,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维西县公安局塔城派出所现场查获,随后执勤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江某于十五日内到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到大队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学习,年3月29日,江某到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对江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江某作出行政处罚壹仟元的决定;通过警示教育,江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的严重性,并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再无证驾驶。
维西县公安局塔城派出所
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