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卫生计生委有关惠民政策
(一)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自年8月1日起,全地区开展住院服务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村户籍患者免收住院押金,简化就诊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农村户籍患者签署住院费用结算协议,并及时督促患者缴纳住院诊疗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解决患者因住院押金过高得不到及时诊疗以及个别患者看不起病的问题。
(二)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
医院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经办管理机构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优化各族群众看病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来源/中共塔城地委宣传部
编辑:汪莹
编审:冯 梅
投稿:给“沙湾零距离”